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四方采购招【2023】gk08号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董工0592-7033287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江南(中国)、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6788-3号4楼、钟女士0592-7360600/18259279007 | |||||||||
采购项目名称: | 次氯酸钠、纯碱药剂采购(工业园)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次氯酸钠、纯碱药剂采购(工业园) 1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项目控制价: | 95.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 (七)廉洁承诺: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未被其注册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 (九)单位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十)投标人须承诺:①截至开标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投标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②截至开标之日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如果投标人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若已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方式: |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2:00:00或下午14:30:00-17:30: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江南(中国)(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6788-3号(银城智谷A3栋)4楼)现场购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女士0592-7360600/18259279007。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1日15:00:00(北京时间) | |||||||||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4年01月11日15:00:00(北京时间)、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6788-3号(银城智谷A3栋)4楼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钟女士、联系电话:0592-7360600 | |||||||||
其他: | 1、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报名。 2、“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江南(中国);户账号:3510157300105000129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同支行。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江南(中国) 2023年12月21日 |